从制度来说,刘翔是应该批评的对象。如果我们承认刘翔在中国史上绝无仅有,那么我们的确应该毫无保留的支持和保护,如果我们认为一个好的制度,还可以发掘无数个刘翔,那么我们应该尊重制度,而不应该滥用人文主义情怀。
看到程菲完成他的鞍马跳,这个为中国体操队作出的贡献,一点不亚于刘翔为中国田径队的贡献。如果你不相信,你数数今年中国女子体操队的金牌数量以及程菲对中国体操队的带动作用就可以明白。在程菲明显紧张到发抖的情况下,坚持完成比赛,获得铜牌。除了表示钦佩,我别无他言。
对于刘翔,我有两个猜测:一是一旦奥运会上失去金牌的光环以后,商业价值还有多少,看看刘翔有多少广告,就知道他对金钱有多么渴望。从最初的代言烟草广告,到现在无所不在的广告,谁能说,这里面没有金钱的作用,至少我很难相信。其二是如果确定自己有伤,完全可以赛前退出,给公众一个交代,看到报纸上,门票都炒到8000元一张了,我不知道买票者啥子感受,如果这中间蕴含了虚假以后,还有些什么感受。而央视的主持人赛后透露刘翔的情绪的时候,刘翔的那句话,会让他很多FANS无比愤怒:“我想那些买票的,总不至于我不参赛而退票吧”,我只能说我很愤怒,其他没有任何言语,对于这样的解释。
不要泛爱,相比于刘翔而言,我们还有更伟大的运动员,比如杜丽,你无法不对她保持尊敬。比如那个或者被人们称为作秀的马拉松运动员。我们都应该给予他们无比的尊敬与敬重,至少他们尊重尊敬了他们的工作,他们的职业。为什么我们要尊重与颂扬西方的职业记录,这是对自己起码的尊重。